根据关于开展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满意度调查的通知(国教督办函[2021]50号)的文件要求,于2021年9月1日至10月20日面向社会开展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满意度调查。
一、 调查参与对象
社会人士、教师、学生
二、 调查内容
围绕2021年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重点,聚焦教育公平、教育质量、政府治理、总体评价等方面。
三、 调查方式
依托“中国教育督导”微信公众号实施,填答人根据各自身份(社会人士、教师、学生)选择相应问卷。答题人提交问卷和问题举报后,将自动上传至系统后台,保证问卷及举报内容保密。
具体步骤:
1、 扫描“中国教育督导”微信公众号二维码(如下),关注公众号
2、进入公众号界面,点击首页底部“互动平台”菜单
3、选择“政府履职情况调查”,进入问卷填答;选择“举报平台”,进入举报系统留言,提供举报线索。